找到自己的無與倫比,就不必什麼都跟別人比
我的存在就是史無前例,幹嘛擔心自己不夠無與倫比
想要成就無與倫比,先肯定無法複製的自己
不想被框架束縛,我的無與倫比由我作主
因為我_______(限12字),所以我無與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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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稿 活動好禮 主題影片 無與倫比圖鑑 暢快宣言 得獎名單
人物誌
2023 Mar.
第ZERO期
完成投稿並留填個人資料
我們將抽獎送出110份專屬於你的好禮

我們無需成為別人眼中的第一

也無需向這個世界證明自己

只要成為喜歡的樣子,就很可以

因為暢快活出自我才是真諦

在你的領地,你的存在由你定義

你,就是無與倫比

無與倫比的可口可樂 獻給史上最無與倫比的你

無糖暢快 無與倫比

  1. 活動期間:2023年03月08日(三)0:00起至2023年03月18日(六)23:59止,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2. 活動辦法:凡於活動期間內完成無與倫比圖鑑之投稿(即成功發佈語錄及照片於本網頁,並完成抽獎資料之留填(包含參與者之姓名及聯絡電話),即可獲得抽獎資格乙次,每位成功參與者可獲得乙次抽獎資格,重複投稿仍以乙次抽獎資格計算,並且不重複中獎(即每位參與者可獲得最多乙個獎項)。每人可多次上傳投稿,但僅能獲得抽獎資格乙次,如經查一人持多組照片參加活動並重複填寫抽獎資訊中獎,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3. 活動獎項: 【迷你罐客製禮盒獎】Coca-Cola ® ZERO SUGAR 迷你罐專屬客製化禮盒乙盒,參考市價1,000元,共100名。 【品牌大使熊仔獎】熊仔 x Coca-Cola ® ZERO SUGAR 獨家聯名能火公仔(親筆簽名) 乙個,參考市價1,800元,共5名。 【品牌大使Karencici獎】Karencici mini Live VIP入場名額乙張,參考市價2,000元,共5名。 圖片僅供參考,活動獎項以實物為準。
  4. 兌獎方式:本活動將於2023年03月22日(三),於本網頁公佈中獎者名單,中獎者名單公佈後,請自行下載領獎信函,並將填妥的領獎信函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2023年03月30日(四)前(以郵戳為憑),將兌獎資料寄送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可口可樂ZERO SUGAR無糖暢快 無與倫比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5. 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3年04月28日(五)前寄送完成。
  6.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含保固,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7. 本公司依中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中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3年05月12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8. 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020119,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9. 經《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主辦單位)評估參與者上傳之內容與本活動主題無關或涉及違法、違背社會秩序、善良風俗或影響「可口可樂」官方形象等內容,主辦單位保有刪除該內容之權利,且不另行個別通知。
  10. 參加者之投稿內容應自行創作,不可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權益。或參加者因侵權而使主辦單位受有損害或涉法律訴訟,參加者應負責一切法律責任。
  11. 主辦單位建議閣下(參加者)使用自己的照片或藝術品或創作來投稿。在投稿前,請閣下檢查所有有關投稿的詳細信息。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權利,並且不會印刷侵犯知識產權或專有權或包含任何色情、褻瀆言語、對任何人造成威脅、和/或傳播暴力或仇恨的客製化禮盒。
  12. 【迷你罐客製禮盒獎】Coca-Cola ® ZERO SUGAR 迷你罐專屬客製化禮盒,係以參加者於本活動投稿之照片輸出製作,客製化照片之畫質以參加者投稿之照片為準。
  13. 「Karencici mini Live」如因包括但不限於Karencici所屬經紀公司取消、mini Live承辦廠商取消演出、天災、地變、戰爭、罷工、法定傳染病、政府行為等非可直接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取消、不能舉辦或延期舉辦,本公司概不負任何損害賠償等相關法律責任,參加者及中獎者亦均不得向本公司為任何請求。
  14.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5. 參加者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應屬真實、正確、完整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不正確、不完整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絡參加者,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倘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參加者尚應就此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16. 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1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D$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18.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以致活動無法執行、需調整相關活動日期/活動內容/獎項等,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相關活動內容概要,如有變動皆以活動網頁公告為主。
  19. 參加者於活動期間內參與本活動,即代表同意其投稿內容完整授權予主辦單位使用(包含但不限於圖像與肖像之重製、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等),並同意主辦單位可永久無償使用於網際網路及「可口可樂」行銷相關活動中。參加者於活動期間內參與本活動,即代表同意授權主辦單位自動存取其投稿內容於該參加者之行動裝置中。
  20.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律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次活動即同意其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使用,惟中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公開中獎者部分姓名及部分電話資訊。
  21.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是否涉嫌(及)人為操作(弄)、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得追回獎品及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22. 所有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表示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次活動規劃及對任何參加者參加資格或中獎資格的最終決定及解釋權,且不另行個別通知。
  23.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協辦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奧美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4.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